黃如肖,因保管不善,將粵房地權證佛字第3300028038號不動產權證書遺失,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,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 黃如肖
2019年 7 月 17 日